2月21日金融一线消息,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,浙江常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7项违规行为,被给予警告,并处以285.75万元罚款。罚单涉及违法行为类型如下:1.违反账户管理规定;2.违反商户管理规定;3.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;4.占压财政存款或者资金;5.违反信用信息采集、提供、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;6.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;7.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
同时,王某(时任浙江常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业务管理部副总经理)因对浙江常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违反信用信息采集、提供、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负有责任,被处2.5万元罚款。王某珍(时任浙江常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)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,被处2万元罚款。陈某飞(时任浙江常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零售金融部总经理)因对浙江常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违反商户管理规定、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等违法行为负有责任,被警告,并处6万元罚款。钟某(时任浙江常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运营部总经理)因对浙江常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违反账户管理规定、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等违法行为负有责任,被警告,并处7万元罚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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